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已由卫发改发[2016]103号文件《关于中卫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招标人为中卫市应理城乡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卫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中卫市污水处理厂内
建设规模:对原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主要改造粗格栅间及提升泵房、细格栅间及旋流沉沙池、选择池、沉砂池、选择厌氧池、氧化沟、污泥脱水间;新建加药间、深度处理车间、鼓风机房;配套安装相应设备。
标段划分:共分Ⅰ个标段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有施工及设备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不得同时承担其他项目总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卫市检联发(2010)01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或投标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3日至2016年8月29日,每日登录中卫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wsggzy.cn)进行网上报名(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51-7805195)。
4.2报名审核通过后的单位通过CA锁在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实后,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经核实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4.3 报名时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近三年类似业绩等相关资料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不全不予通过。
4.4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
4.5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详址:中卫市行政中心东南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各投标单位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补充文件及其它附件”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补充文件及其它附件”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投标单位应每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网站上传内容。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应理城乡市政产业
地 址:中卫市迎宾大道43号
邮 编:755000
联 系 人:雍建刚
电 话:0955-7065730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晟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瑞丰家园22#楼-112室
邮 编:750001
联 系人:梁工
电 话:18995469988 0955-76506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