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合格/不合格)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主)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广东永基建筑基础有限公司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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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广州市设计院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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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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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主)广东省建工设计公司(成)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公司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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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主)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成)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勘察工程有限公司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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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主)广东海外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化工部广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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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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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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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主)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成)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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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主)广州筑鼎建筑与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南京南大岩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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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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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16-08-24 00:00至2016-08-26 23:59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
| 联系人:李工 |
联系电话:020-22905684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 联系电话:020-28866214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