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危险废物焚烧处理扩能技改项目已由衢发改集核【2016】 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焚烧处理扩能技改项目,工程建设地点为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两废中心内(衢州市柯城区巨化厂六路15号)。项目占地面积4712m2(不含新建暂存库及新建高压配电室面积),项目总投资10103.36万元(其中建安费用1845.98万元,设备费用6210.44万元)。
2.2以工程总承包方式新建50吨/天危险废物焚烧处理设施1套,具体招标内容及项目界面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包括负责工艺技术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地质勘探、土建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工程施工【包含新建暂存库子项中除臭系统(含基础)、室外工程(含室外道路)等内容;原有事故池、旧管道拆除等】、人员培训、工程调试、72小时生产性能考核、配合竣工验收、质保期服务等,(包括:1、原有的15吨/天焚烧生产线的DCS系统接入新建项目;2、给水、排水、污水、消防、空压机、废液处置等接入新建项目,改造必须满足新、老两套装置的工艺需要;3、原有15吨/天焚烧生产线所需的4台低压控制柜全部更新(含进线电缆),新建的低压配电室必须考虑15吨/天焚烧生产线的低压控制摆放位置,并预留4个低压柜的摆放位置用于项目发展需要)。
本次招标不含:
(1)厂区绿化;
(2)新建暂存库子项中暂存库土建、钢结构及室内照明;
(3)新建配套高压配电室子项;
(4)天然气调压设备基础及安装;
(5)除招标内容中已明确包含的内容,原有的15吨/天焚烧生产线其他工艺、设备、电仪等改造;
(6)新建暂存库货架。
具体的招标范围为:
(1)工程设计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明确的项目界面内的所有内容;
(2)工程地质勘探范围:投标人需根据现场踏勘充分考虑地质情况,项目红线范围内的详细勘探由中标人自行组织(地质勘探单位建议从巨化库中选择);
(3)工程采购范围:包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和保管等;
(4)工程施工范围:包括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含场地土方平整、地质勘探、道路、地下管网等)、建筑、结构、给排水、安装(包含新建暂存库子项中除臭系统、室外工程等内容;包含原有事故水池拆除及工程明确的原有装置的消防管道、给排水管道、污水管道拆除等内容)、自控仪表(含全厂所有的DCS控制系统,要求将原有的15吨/天焚烧生产线的DCS系统接入新的DCS系统中,新老装置DCS系统统一操作,从原有15吨/天焚烧生产线到本项目的线缆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暖通、电气、监控、照明、消防、防腐、防雷、装修及室外道路、综合管线、通信等全部专业的施工;
(5)负责完成系统设备的单机调试、联动调试、投料试车、72小时生产性能考核、工程交工验收,包括培训及技术指导等,并整体移交招标人;
(6)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7)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
2.3质量要求:合格(执行国家现行的验收标准及规范要求)。
2.4工期要求: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完成装置72小时生产性能考核。其中,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开始计算,施工图设计45天,土建主体交安2016年12月10日完成,2016年12月31日前主机设备安装就位,2017年2月28日前具备投料试车条件,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72小时生产性能考核。
2.5 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
费用说明:项目从场地平整(含土方外运)、地质勘探(含地勘见证费用)、施工图设计到完成72小时生产性能考核期间的所有费用,包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的建设费用、专项方案评审、检测费用、调试费用、项目范围内原有事故水池及旧管道拆除、因电缆管道敷设造成道路破坏后修复等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方必须完成工程调试,并完成72小时生产性能考核。项目建成试运行到72小时生产性能考核(含72小时生产性能考核)如装置需要整改,由投标方负责,费用由投标方承担。72小时生产性能测试完成后投标人负责将项目移交给招标人管理,投标人派专业技术人员驻厂进行运行指导。
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标准化工地建设(巨化工程建设【2012】126号),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及标化工地建设费用由投标人负责,该费用含在总承包费用中。
(1)建设费用:工程施工费用含原有事故水池拆除及工程明确的原有装置的消防管道、给排水管道、污水管道拆除等费用。
(2)培训费用:72小时生产性能考核前,中标人必须完成工艺、设备、电仪等各专业人员培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检测费用:包括项目开始施工到72小时生产性能考核完成所有涉及到的检测费用;
(4)调试费用:包括72小时生产性能考核完成前所有的消石灰、活性炭、尿素、烧碱、燃料、水、电等直接运行费用及污水、灰渣等环保处理费用;
(5)其他费用:包括设计施工备案,施工图审查、设备、管道标识、安全警示标识等所有费用;
(6)驻厂进行运行指导:至少要求工艺、设备、电仪专业工程师各一人,派出人员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时间为72小时性能考核后1个月,每人驻场时间均不得低于22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30吨/天(t/d)及以上规模危险废物焚烧处理设施EPC总承包业绩,按年处置能力折算,必须在9000吨/年(t/a)及以上能力(提供a、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b、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或当地政府有效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c、若以上资料无法体现项目性质的,还应提供业主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应满足下列要求:
(1)项目设计负责人为环境工程(或环境卫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员工,提供相应社保证明原件。);
(2)其他主要人员资格: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需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或工作经验。(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必须包含且不限于现场总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员工,提供相应社保证明原件。)
3.4 投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并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查询期限为2年)。
3.5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
4.投标保证金
4.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 50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从衢州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备案账户汇出(http://www.qzztb.net/qzsite/)。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户名称: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衢州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或中国银行衢州分行;
账 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
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确认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
4.2缴纳方式
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拟投标项目中采用“全能付支付保证金”功能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银行)。
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补交差额。
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875761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zggzy.com)查询。并于 2016年 8 月 25 日至 2016年 8 月 29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联系 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凭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招标文件(不记名)。招标文件只限于以上日期工作时间发售并报招标代理公司登记,逾期不再受理,并不再具有投标资格。
5.2 纸质技术资料费用 1000 元/份,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和纸质技术资料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9 月 14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公告的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衢州市柯城区巨化厂六路15号
邮 编:324004
联 系 人:张朝
电 话:0570-3096355
传 真:0570-3096355
电子邮件:jhfzb@126.com
网 址:www.juhua.com.cn
开户银行:中行衢化支行
账 号:3909 5834 144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
邮 编:310012
联 系 人:周卉、毛玫
电 话:0571-81061843、81061802
传 真:0571-81061807
电子邮件:gjzb-hz@qq.com
网 址:wwww.zmeetb.com
开户银行:杭州市工商银行武林支行
账 号:1202 0212 0990 6782 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