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南沙河污水管道改造项目施工已由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集发改审字(2015)20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南沙河污水管道改造项目施工;
2.2工程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2.3招标内容:总长6.8km污水管道;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施工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要求在本单位注册)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获取方式
4.1 报名时间:2016年08月24日至2016年08月30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接受。
4.2 报名地点: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二号楼)。
4.3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四套由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施工标段必须为拟派本项目建造师)到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
(1)授权委托书(需后附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除外);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企业拟派本项目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登记表(原件,格式见附件1);
4.4凡通过报名初审合格的投标人均可获取招标文件,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含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注:报名时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秩序的承诺”的原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兰察布市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联 系 人:金经理
联系电话:18347457630
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78号华门世家20层
联 系 人:牛凯逸(市交易中心127号房间)
联系电话:15714843668
交易平台名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号楼
邮政编码:012000
联 系 人:夏世明(市交易中心235室)0474-8987809
李莉(市交易中心229室)0474-8305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