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已批准建市和加快旅游业的发展,使人口和经济效益有了很大的提高,霍尔果斯城市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随着城区规模的不断扩大,人口不断增长,城区垃圾量也不断增加,目前垃圾的处理方式和处理能力既无法满足城区垃圾处理的需求,也不符合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要求,严重影响了垃圾场周围的环境卫生和人民身体健康。为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保护环境,满足城区居民生活的需要,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提高公益性设施运营管理效率,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下称“市政府”)决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霍尔果斯市垃圾填埋场一期工程PPP项目(下称“本项目”),并授权霍尔果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称“市住建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招标等工作。
本次招标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资人(下称“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特将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
垃圾填埋场拟选址于62团与莫乎尔乡交界处,62团东南侧荒漠区,距离开发区18公里,位于开发区东南方,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用地。一期填埋场总用地面积为9.8公顷,即9.8万㎡。
1.1 项目名称:霍尔果斯市垃圾填埋场一期工程PPP项目
1.2 项目实施机构及招标人:霍尔果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 项目地点:霍尔果斯市
1.4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4.1 垃圾中转站:根据垃圾中站的服务半径,需要建设4座垃圾中转站,每座垃圾中转站的建筑面积为200平米。
1.4.2 大垃圾箱:需要设置30个大垃圾箱,每个投资2万元。
1.4.3 摇摆式垃圾车及水车:垃圾车2辆,水车2辆。
1.5 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2630.4万元(实际投资额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由财政部门进行工程决算金额为准)。其中:垃圾填埋场工程总投资为2266.4万元,新增垃圾收集设施及机械费用364万元。本工程施工期约一年,预计2016年垃圾填埋场可进行初步建设,2017年投入试运行并交付使用。
2 招标目的
本次招标目的为选择确定本项目的投资人。
本项目由社会资本组建项目管理公司,负责本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及建设过程中的建设管理工作,霍尔果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重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派驻管理人员代表业主方进行项目管理,霍尔果斯市垃圾填埋场一期工程总投资2630.4万元,全部由社会资本方出资。
3 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BOT模式即“建设-运营-移交”引进社会资本出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由社会资本承担新建项目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完好的移交给政府。
4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4.2 实缴注册资本金 2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2015年末总资产 2 亿元人民币以上;
4.3 具有金融机构出具的资金存款证明(不低于本项目总投资的 30 %);
4.4 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上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 70 %,近三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5 具有不低于 本项目 投资估算 200% 的投融资能力(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信证明或金融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信贷意向书);
4.6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4.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 投标申请报名
5.1 报名时间:2016年 8 月 24 日至2016年 8 月 30 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4:00 时,下午 16:00 时至 20: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5.2 报名地址:伊宁市阿勒玛勒路97号滨湖雅居北侧办公楼二层;
5.3 报名资料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纳税证明(国税、地税)、企业的银行资信证明、授信证明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信贷意向书、金融机构出具的资金存款证明(不低于本项目总投资的30%)、申请人2013、2014、2015年度由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和2016年度4月末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以上证件须带原件查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四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 8 月 31 日至2016年 9 月 4 日在伊宁市阿勒玛勒路97号滨湖雅居北侧办公楼二层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6.2投标人应在报名时,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银行进账单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 伍拾万元整(人民币)。
开户名称:霍尔果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户银行:工行霍尔果斯支行
银行账号:3006031209200020140
行 号:102899403124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9 月 21 日11:00时,地点为 霍尔果斯市政府五楼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霍尔果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霍尔果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张志生
电 话: 18699978162
咨询机构: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地 址: 伊宁市阿勒玛勒路97号滨湖雅居北侧办公楼二层
联系人:戴玉平 王赟
电 话:18909996772 186999193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