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桂林市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39692381.74元[其中:预算价33333150.58元,安全文明施工费1468219.49元,规费957532.40元(其中:社会保险费889353.66元),增值税3933479.27元]。
经业主调整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30621455.14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1468219.49元,规费957532.40元(其中:社会保险费889353.66元),增值税3933479.27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主要项目清单详见附件(若主要项目清单网上无法查询或有乱码状况,请前往招标代理机构领取纸质版文件)。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标人:桂林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法人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盖单位法人章)
招标备案机构:桂林市临桂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201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