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都县2016年七台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经内蒙古商都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商发改字【2016】97号文件已批准,准予建设,招标人为商都县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市政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商都县七台镇。
2、建设规模:1)修建道路55条总长21235米,总面积190689平方米。
2)铺设污水管网工程16043米。3)与道路硬化工程同步实施总长14256米排雨水工程。4)铺设给水工程13248米,新建消防井工程50座。5)实施路肩硬化工程10.858万平方米。6)实施道路踏铺沥青砼工程29.66万平方米。7)实施排污主管道及泵站设施和道路、广场、公园等维护工程。8)新建、改建12座水冲式厕。9)亮化工程 。实施路灯亮化工程。10)西大井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棚户区路肩硬化。11)西干渠河道景观工程及景观桥1座。
3、资金来源:地方自筹。
4、计划开工、竣工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评标准。
6、监理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的监理工作。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注册省级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址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 8月25日至2016年8月31日,每日上午9 时至11 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 法定公休日不受理)
2、报名地址: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二号楼
3、资格预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预审地点:商都县建设局。
一、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四份: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注:若三证合一则提供标有统一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
(3) 总监:拟派本项目总监应具省级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身份证;
(4) 近叁年企业业绩的资料;
注:报名是由企业法人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料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六、招标文件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二号楼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周六、日不休息)。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都县建设局
联系人:杨亮山
联系电话:18604840033
招标代理:内蒙古冠旭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岳鹏程(市交易中心127室)
电 话:15024773342 18604741293
交易平台名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号楼
邮政编码:012000
联系人:夏世明 (市交易中心235室)0474-8987809
李莉 (市交易中心229室)0474-8305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