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对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轻合金材料项目热电部分3×350MW超临界CFB机组第三批辅机(第二批)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国内有同类项目良好业绩的投标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
1) 工程简介: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轻合金材料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平果县城西郊的右江之滨,距平果县城约7km东北面与南昆铁路、南宁—百色二级公路相邻,西南面与南百高速公路相邻,交通十分便利。本工程规划建设5×350MW超临界发电机组及配套设施,本期建设3×350MW 超临界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
2) 工程规模: 3×350MW超临界CFB机组。
3) 建设地点:广西百色市平果县工业园区内。
4) 资金来源:本工程由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项目资本金40%,其余银行融资。
3. 招标编号:XHTC-HW-2016-0337/包27-32
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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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规格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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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
微雾抑尘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按合同约定 |
设备安装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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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
脉冲带式除尘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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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 |
锅炉补给水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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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 |
供热回水处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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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 |
循环水加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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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
锅炉SCR脱销系统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商;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4) 通过ISO9001体系认证或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投标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安全保护措施和环保指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标准;
5) 具有相关专业检测部门出具的(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
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且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 具有本次招标货源组织及设备指导安装、调试、维护及售后服务能力;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进口设备国内代理商投标,同一原装进口产品只接受一家国内代理商投标。如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函)。
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设备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设备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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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名称 |
要求内容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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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一:微物抑尘系统 |
注册资本金 |
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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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业绩 |
投标人近3年内必须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包括分包)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的业绩30台套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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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业绩 |
投标人必须具有投标设备成功运行2年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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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二:脉冲带式除尘器 |
注册资本金 |
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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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业绩 |
投标人近3年内必须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包括分包)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的业绩30台套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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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业绩 |
投标人必须具有投标设备成功运行2年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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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三:锅炉补给水系统 |
注册资本金 |
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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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业绩 |
投标人近5年内必须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包括分包)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的业绩10台套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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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业绩 |
投标人具有300MW及以容量机组配套补给装置的设计、制造能力,近3年至少具有4台300MW及以机组的供货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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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四:供热回水处理系统 |
注册资本金 |
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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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业绩 |
投标人近5年内必须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包括分包)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的业绩10台套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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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业绩 |
投标人具有300MW及以容量机组配套精处理装置的设计、制造能力,近5年至少具有4台300MW及以机组的供货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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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五:循环水加药系统 |
注册资本金 |
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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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业绩 |
投标人近5年内必须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包括分包)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的业绩10台套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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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业绩 |
投标人具有300MW及以容量机组配套精处理装置的设计、制造能力,近5年至少具有4台300MW及以机组的供货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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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六:锅炉SCR脱销系统 |
注册资本金 |
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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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1.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具有特种设备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且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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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业绩 |
投标人近3年内必须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包括分包)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的业绩10台套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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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业绩 |
投标人必须具有投标设备成功运行2年以上业绩 |
6.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08 月 24 日至2016年 09 月 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2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招标文件有差异,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6.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在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通过邮寄方式获取,将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至xxy@xhtc.com.cn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广西百色市平果县平铝国际大酒店会议室 。
地址:广西百色市平果县教育路88号。
电话:0776-5856666
9.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琳
电 话:13877633602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笑扬、李晓阳
电话:010-63905842 010-63905843
手机:13701165171、13701170181
传真:010-63905988
电子邮箱:xxy@xhtc.com.cn
地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29层
10.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及投标保证金递交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户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号:110902295610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