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2016G-024
本招标项目供热站湿式惯性除尘沉池脱硫群塔强化减排设备购置已由牡垦局文【2016】35号批准,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八五八农场,资金来源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以公开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具有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前来参加。
一、本次采购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供热站湿式惯性除尘沉池脱硫群塔强化减排设备采购项目
2、建设内容:购置及安装供热站湿式惯性除尘沉池脱硫群塔强化减排机组1套。
3、主要设备名称、数量:
湿式惯性除尘沉池脱硫群塔强化减排机组1套
(注:所有采购货物均包含安装,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资金来源:自筹
5、计划投资:约200万
5、交货期:合同签定之日起1个月之内(安装调试后,经上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才算验收合格)。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本项目合格供应商应符合条件:
符合《招标投标法》第26条的规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能够满足本项目具体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可以达到GB13271-2014《锅炉污染物大气排放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其中粉尘≤30mg/m?,so2≤200mg/m?,Nox≤200mg/m?。但需要用炉单位运用国家允许应用的煤种,认真管理运营。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8月26日至2016年8月3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提供材料:“本项目合格供应商应符合条件”的材料原件,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书、企业法人代表及法人代表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开户许可证、近三年销售业绩(合同原件)、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或检测报告(复印件)、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由社保机构出具,体现被授权人名字)、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黑龙江正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或者未按照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将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正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八五八农场
地 址:黑龙江省八五八农场
代理机构:黑龙江正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66-3号创展国际大厦B座23层
联 系 人:招标一部 张女士
电 话:0451-53635550
201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