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5、6号机组烟囱防腐改造工程项目监理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长沟镇
2.2标的物:烟囱防腐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2.3项目概况: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5、6号机组(2*330MW)脱硫超低排放改造后,烟囱所排放的烟气由原来半干烟气变为饱和湿烟气,且因为排烟温度降低(由原来80℃降低至50℃左右),烟囱中会凝结出大量强酸性、强腐蚀性、强渗透性冷凝液,现有烟囱排烟内筒无法满足防腐要求,需对原烟囱进行防腐改造。改造主要方案为拆除原烟囱防腐内衬,新建钛钢复合板内筒及连接烟道,并配套进行烟囱外爬梯平台防腐、航空信号照明更换及航空标志漆施工等工作。
为保证工程安全、质量及工期目标,需由具备专业资质及经验的工程监理单位对5、6号机组烟囱防腐改造工作进行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采用资格后审,以评委审查为准,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查的通过)
3.1投标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3.2投标企业须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企业近三年来(2013年8月-2016年8月)至少具有国内210米及以上高度烟囱钛钢复合板内筒防腐改造工程监理业绩3项;
3.4投标企业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投标企业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6投标企业在近五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7投标企业在近三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注: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予以通报,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2日止进行报名,报名方式为: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在邮件中注明投报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
4.2投标人发送邮件进行报名后待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确认回复收到后再购买招标文件(户名: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东城支行;账号:1608092209200069195)。招标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
4.3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叁佰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详见招标文件。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王工:13953791642
招标代理: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林经理
电 话:15563759125
邮 箱:lrzbjnfgs@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