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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沽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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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天津
有效期至: 2016-09-08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6-08-29 17:59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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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津沽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工程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许可[2016]100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83559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现有污水处理厂55万立方米/日进行提标改造,新增处理污水能力10万立方米/日,处理后出水水质提升到天津市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A类标准。新建工程: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初沉池、A/A/O生物池、二沉池、中间提升泵站、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臭氧接触池、臭氧制备间、回流及剩余污泥泵房、鼓风机房、加药间、乙酸纳投加间、污泥破壁车间、除臭生物滤池及配套电力自控系统等。提标改造工程:改造出水泵房、改造生物池、改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改造紫外消毒渠、改造鼓风机房以及原有电力和自控仪表系统和部分厂区管道等。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津沽污水处理厂内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市津沽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工程设备采购,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厂内新建及现状厂区改造两部分设备集成采购,具体内容主要包含预处理系统设备、生物处理系统设备、高效沉淀池系统设备、深床滤池系统设备、臭氧氧化系统设备、污泥浓缩及脱水系统设备,以及配套的附属设备及配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交货期:2017年02月01日 至 2017年09月30日
2.5交货地点:天津市津沽污水处理厂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集成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到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建设工程投标服务办公室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09月0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 8 月 26 日至 2016 年 9 月 1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9月02日至2016年09月0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奥城商业广场A3写字楼三层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 不办理邮寄 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不办理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玉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
邮政编码:300381 联系人:李想 电话:022-23930000
传  真:022-23930000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郑敬民(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奥城商业广场A3写字楼三楼
邮政编码:300381 联系人:张玮 电话:022-23950996-621
传  真:022-23951131
日期:2016 年 8 月 26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石彤
电话:23661595传真:23661595电子邮箱:tjjszbz1@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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