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等有关规定,经贵港市 财政局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备案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号:4826)的批准,现对大气污染防治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 GTRZ2G2016076
三、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采购,主要为洒水车和多功能抑尘车,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政府采购预算价为:A分标:人民币壹佰壹拾叁万元整(¥1130000.00);B分标:人民币陆拾柒万元整(¥670000.00)。
五、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 [2014]68 号 )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并具有法人资格供应商;
3、本项目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
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代售。
2、发售时间:2016年8月29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9月2日止(工作日),每日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6:00时;
3、发售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报名。
4、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标书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刷卡支付。
6、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7、报名联系人:黄健林,联系电话:0775-2911848。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A分标 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B分标 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
1、投标人应于: 2016年9月18日 下午6时00分 前 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2、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收款人开户名称:
2.1保证金专用帐户:
帐 号:2116710029200002777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2.2一般帐户:
2.2.1帐 号:800097502589899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2.2.2帐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2.2.3帐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2.2.4帐 号:20455301040007744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2.2.5帐 号:611968303726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2.2.6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2.2.7帐 号:945007010013008891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港市分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
投标人应于 2016年9月19日 上午9时30分 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
本次招标将于 2016年9月19日 上午9时30分, 在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开标厅开 标,投标人可以由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贵港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 贵港市金港大道1001号
联系人及电话: 邓秀峰 , 0775-4578406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892号
项目联系人: 植一峻 联系电话:0775-4568783
3、监督部门:贵港市 财政局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5-4555290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