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热电厂2×350MW超临界供热机组工程已由国家能源局——国能电力【2015】85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发改能源字[2015]7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能源发电物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卸车服务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锡林热电厂2×350MW超临界供热机组工程
2、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东部(锡林热电厂二期)
3、工程规模和性质:2×350MW超临界供热机组
4、招标编号:MNJS-WZ-2016-XLRD-FW001
5、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不含脱硫岛、特殊消防、褐煤提水、湿式电除尘)所有的甲购设备、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甲供材料的卸车工作和车板接货后到达现场指定地点的卸车工作,库区库容库貌的整理,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回收码放,废旧包装物的清运,直至本项目根据甲方工期要求,完成设备材料全部到货卸车工作。
三、投标资质及其它相关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业绩、信誉良好的法人。
2、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投标人须具有物资服务或装卸服务的经营范围。
4、投标人在近五年内应有物资或装卸服务的业绩。(2010、2011、2012、2013、2014年)
5、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2013、2014、2015)
6、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6日至2016年9月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在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西101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申请人需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A4纸装订成册)一份。
(1)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 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4)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 近五年内应有物资或装卸服务的业绩。(2010、2011、2012、2013、2014);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一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 2016年9月2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一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内蒙古能源发电物资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高玉山 联系电话:0471-3338353
手机:18147150816
技术联系人:姜孟河
手机:18147150579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西101室
联 系 人:刘雅晶
联系电话:0471-6527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