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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机组脱硫提效改造等工程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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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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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湖北
有效期至: 2016-09-02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6-08-29 14:42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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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机组脱硫提效改造等工程项目监理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阳逻电厂),厂址位于武汉市新洲县阳逻镇北面,距离镇中心约5.5公里,属阳逻开发区北部边缘。厂区东面为柴泊湖、西临长江、南靠武汉市规划的阳逻深水港港区,汉施一级公路在厂区北面通过,连接汉施公路和阳逻镇的平江公路从厂区东面通过。阳逻电厂为湖北省主力发电厂之一,先后分三期建成,其中一期工程装机容量为2×330MW,于1994年2×300MW建成投产,于2010年11月增容至2×330MW,二期工程装机容量为2×300MW,于1997年建成投产,三期工程装机容量为2×600MW,于2007年建成投产,于2014年11月增容至2×640MW。2.2包含三期机组脱硫提效改造、低温省煤器改造,三期烟囱防腐改造,4号机组脱硫提效改造、低低温电除尘器改造、贫改烟改造、引增合一等工程的原系统改造施工、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设备及材料验收、分部试运、整体调试及通过168小时移交试生产后1个月内所应承担的全部监理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3.2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3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甲级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或电力行业颁发的“甲级监理单位证书”资质。
3.4已完成两个以上类似本工程性质及规模的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提供近三年来类似项目监理业绩表及投标方在近三年完成的与本标工程类合同履行情况。(含工程项目招标方对合同履行情况给予评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3.5拟投入本合同实施的监理人员、仪器设备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监理人员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地方政府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书),总监应具有5年以上电力工程建设的监理经验,至少参加过两个类似本工程性质及规模的电力工程监理服务,且至少担任过一个工程的总监职务。
3.6财务状况,包括近三年经社会或政府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和银行提供的有效信誉证书。
3.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产未处于被重组或被接管状态,也未在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期间;不存在欺诈、违约或侵权等被判令承担法律责任尚未终结的诉讼仲裁案件;未处于被有关机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8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11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2招标文件的获取
4报名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自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2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在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5012室报名。
4.2报名文件包含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表所列业绩顺序和证明材料的顺序要一一对应,且必须满足公告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监理人员及总监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近三年经社会或政府审计的财务报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4.3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并通过后,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
4.4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招标、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或电话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5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6现场购买(推荐)。
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报名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7汇款支付购买。
(1)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将报名文件原件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邮箱,并与招标代理取得联系,将招标文件费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
(2)汇款后将汇款回执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邮箱。
(3)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招标文件发至投标人所留联系邮箱。
招标文件售出,恕不退款。
4.8招标文件费:人民币1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上午9:30分,递交地点: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投标人开标时须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业绩汇总表及相关业绩合同等相关资料。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所递交的原件与投标文件中的影印件进行核查。未递交原件或递交原件不齐全,其投标将被否决。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广泽中心5F
联 系 人: 靳琪、王竞
电 话:027-87273583
传 真: 027-87273603
电子邮箱:777945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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