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ZC2016-81
二、项目内容:鹤岗市建设项目(含辐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中介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具体预审材料以预审申请表为准)
1、中介服务实施机构: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环境放射性监测机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等有关技术单位(具备其中一项或几项均可)。
2、资质认定:具备由国家、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计量认证证书,具备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具备其中一项或几项均可)。
3、服务事项要求:依据国家规定的验收监测标准(方法),对污染类建设项目开展废水、废气、噪声、振动、土壤、底质、固体废物及辐射验收监测,对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开展验收调查(具备其中一项或几项均可)。
五、报名须知:
1、项目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取得时间:2016年8月30日-2016年9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整。(报名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复印件(具备一项或二项均可)、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企业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取得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707室。
3、资格预审文件报送时间:2016年9月13日上午8时30分-9时整。
4、资格预审文件报送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611室。
六、投标保证金:无。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缴纳截止时间:无。
八、联系方法:
采购人:鹤岗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鹤岗市工农区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玉华
采购人联系方式:18746801055
采购代理机构:鹤岗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青、邢炜熠
邮政编码:154101
电话:0468-3358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