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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2015年威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水处理设备采购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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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威宁县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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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贵州毕节市弘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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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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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威宁县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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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智腾科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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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 |
196.69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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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成都新雄鑫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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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 |
196.335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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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阳新天河管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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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 |
196.85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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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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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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