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麟游县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
二、招标人:麟游县城镇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预审
六、项目地址:麟游县招贤镇、崔木镇、丈八镇、酒房镇、常丰镇。
七、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在麟游县招贤、崔木、丈八、酒房、常丰镇修建生活垃圾填埋场各一座,日处理生活垃圾约49吨,资金来源为中省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投资。
本工程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范围如下:
施工Ⅰ标段:招贤镇日处理生活垃圾约15吨,投资额约446万元;
施工Ⅱ标段:崔木镇日处理生活垃圾约10吨,投资额约372万元;
施工Ⅲ标段:丈八镇日处理生活垃圾约8吨;投资额约310万元;
施工Ⅳ标段:酒房镇日处理生活垃圾约8吨;投资额约310万元;
施工Ⅴ标段:常丰镇日处理生活垃圾约8吨;投资额约310万元。
八、报名条件:
8.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类似业绩及施工经验,且无在建工程。
8.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个投标申请人只能对本项目1个施工标段进行投标。
8.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报名。
九、报名须知: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
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企业资质网上查询登记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考核B证、建造师网上查询登记表、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十、报名时间: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6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节假日除外)
十一、报名地址:麟游县招标办(发改局一楼)
招标人联系人:田晓明 13909176939 13909173861
招标代理机构:李晓峰 13571769495 0917-3423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