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横峰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 购 形 式 :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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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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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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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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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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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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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峰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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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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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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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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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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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有水污染治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七)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和授权投标人身份;
2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缺少任何一项均不得报名。
3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出售地点:横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时间: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4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9月9日 上午09:30
标书接收时间 :2016年9月9日 上午09:00—09:30
开标地点:横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投标保证金为8000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不得采用现金)形式,必须在 2016年9月8日17:00前到达采购人指定账户。
账 户: 横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农业银行横峰县支行
帐 号: 14-366101040004768
必须要求银行注明“横峰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保证金”。
6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有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领取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有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询问,并反馈我公司。
采购单位:横峰县人民医院 (章)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70327977
代理机构:弋阳县信实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章)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60703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