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SCG-20160802
2、项目内容:南京市清江村消防医院医用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
3、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并盖章)
1)、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环保工程相应经营范围;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具有类似业绩。(提供销售合同)
3)、企业近五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和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书)
3.3投标设备要求(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并盖章)
1)、消毒设备及活性氧消毒药剂(主要成分:过一硫酸氢钾复盐)的生产企业注册资本超过3000万;(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
2)、消毒设备经过市场检验,有超过300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使用;(提供承诺书)
3)、消毒设备具有局部或整体的相关专利;(提供证明材料)
4)、配套使用的活性氧消毒药剂(主要成分:过一硫酸氢钾复盐)具有国家卫计委批准的医院污水处理批件或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涉水卫生许可批件;(提供报告)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采购预算:66万元。
6、现场勘察/标前答疑:无,供应商如有疑问,请直接咨询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7、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元整;交纳办法: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支票或现金方式递交于招标代理单位。
8、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9、报名时间地点: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栖霞区和燕路396号苏宁名都汇7栋305)。时间:2016年9月1日上午9:30至2016年9月7日下午16:00分。(除节假日外)
10、报名条件:投标人报名时提供所需材料原件备查,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原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均不接受报名。
11、招标文件费用:每份800元。
招 标 人:南京市公安消防局
代理机构: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栖霞区和燕路396号苏宁名都汇7栋305
联系人:方伟
联系电话:025-855777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