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信誉良好具有履约能力,五年内至少有2项包含雨水或污水管道施工项目业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的公司制法人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以代理人方式进行投标。
二、本项目招标共设1个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为诸永高速公路磐安服务区(含杭向区、温向区)的污水外接管道纳入磐安新城区污水管网。本项目计划工期为3个月,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三、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16】年【9】月 【1】日至【9】月【19】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11时00分和(下午)13时30分~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业绩证明材料以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西湖文化广场D区19号环球中心30楼(联系人:方女士,联系电话0571-87168953)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 【28】日【9】时(北京时间),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至招标人地址,逾期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五、本招标项目不召开标前会,也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
六、招标人定于【2016】年【9】月 【28】日9时30分在浙江省东阳市歌山镇楼西宅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公开开标。若有变化,招标人另行电话通知。意向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七、意向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人应在【2016】年【9】月【22】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担保通过电汇或转账方式到招标人。
八、意向投标人若到招标人处购买招标文件不方便,可传真(或扫描)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资料给招标人,经审核且汇款交纳标书费后,招标人可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可在开标现场发放。
招标人: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东阳市歌山镇楼西宅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歌山收费所)
联系人:方女士 (杭州)
电 话:0571-87168953
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