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丰城东鹏喷雾塔、窑炉除尘脱硫脱硝项目
2. 项目地点: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梅林镇丰矿大道丰城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内
二、招标范围及招标工作内容
1. 招标范围:原料车间1台3200型喷雾干燥塔、1台5000型喷雾干燥塔、1台6000型喷雾干燥塔、1台18000型喷雾干燥塔;成型车间现有四条窑炉生产线及成型车间即将建设的两条窑炉生产线的排放废气,结合现场位置,根据车间地理方位以及现有设备的摆放位置进行设计。安装脱硫塔2台、布袋除尘4台、布袋除尘器钢结构平台3套、脱硝设备10套及相关风管系统配套设施等项目的结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相关手续的办理。本工程具体的招标范围及详细的设计工程量及其它数据以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 招标工作内容
(1)招标项目中的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维护、保修等工作;
(2)投标方自购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及保管;
(3)招标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在施工现场的验收和保管;
三、工程拟合同签定时间及工期:
工程合同拟定于2016年9月30日前签订,工期为:90个日历天(含节假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达到约定使用条件为止。
四、投标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为国内独立注册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600万元;
3、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充足的资金保证,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4、企业具备低压设备及线路安装施工资质(施工人员需提供有效施工作业证书);
5、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业乙级证书;
6、环保资质证书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
7、在近三年内承建过类似陶瓷企业除尘、脱硫、脱硝系统的承包业绩,并且投运正常(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
8、 具有自行办理工程所在地施工许可证的能力;
9、近二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残疾伤害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近两年内未发生违反国家及公司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的行为。
10、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并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投标方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必须为本年度已年审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13、投标方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
14、投标方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
15、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五、合同价:招标方和投标方依据中标方的投标报价、投标让利承诺等确定合同价。合同价不因市场价的变化而增减。
六、结算方式:进场施工后支付20%;完成2座脱硫塔主体后支付15%;完成4座除尘器主体后支付15%;项目竣工投入运营后支付10%;通过环保验收后支付30%;质保金10%满壹年后支付。
七、设备安装工艺、质量及验收:设备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质量要求。安装后由招标方组织有关单位共同验收,若中标方未达到标书中所承诺的工艺质量,中标方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质量保修期: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内容及事项按质量保修书执行。
九、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每份标书600元于领取招标文件前由投标单位名义转入以下帐户:
开户行名称:工商银行广东省佛山市石湾支行
帐户名称: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2013025019200097807
转账时请备注:丰城东鹏环保设备项目标书文件费
并将转账回执上写上联系人及邮箱地址传真到:0757-82666833-106506#(按总机提示转拨分机号,总机无提示,请重拨总机号)或者扫描发邮件到:13318376183@189.cn
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
地点: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钟先生 13318376183
联系邮箱:13318376183@189.cn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方不予受理。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19日
十一、开标时间:2016年9月22日
十二、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东鹏控股总部。
十三、联络地点及联系人: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钟先生 133183761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