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曹妃甸工业区化学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 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发展改革局 以 唐曹管发改核字【2012】3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唐山曹妃甸永泰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30%+7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综合楼、围墙、厂区1号路)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该工程位于曹妃甸工业区化学产业园区内,污水处理厂进场道路一条,路宽6m,总长约465m,混凝土路面;厂区围墙(一期),总长约1.1km,高2.2km;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409.76㎡,占地面积469.92㎡,三层,单层高3.9m,建筑总高度12.0m,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合同估算价: 85484.65 元人民币。
计划工期:监理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质量保证期期满为止。施工工期120日历日。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9 月 22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三层西侧第二交易厅(3019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招标人:唐山曹妃甸永泰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程程
联系电话:0315-8825568
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郑
联系电话:1771314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