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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2016年大通县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整治试点项目(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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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陕西华鼎公招(工程)20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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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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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招标预算控制额度 |
1263.93983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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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包个数 |
无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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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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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资质条件: (1)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外省企业需提供进青登记手续。 4、另附检查机关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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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2日 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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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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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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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标书购买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0971-2767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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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复印件(报名建造师与投标文件建造师为同一人),公司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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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
2016年9月1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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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同投标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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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及开标地点 |
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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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
招标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巩先生 联系电话:0971-2722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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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造价工程事务所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971-2767077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八一路298号(米兰花园隔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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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青海大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一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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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 |
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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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82010000000272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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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
大通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272017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