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依据通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下达的计划函要求,湖北方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 通山县 环境保护局 的委托,对 通山县厦铺河流域公共服务(垃圾治理 ) 项目设备采购 进行 询价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HBFY-20161 5
2、 采 购 人:通山县 环境保护局
3、 项目名称: 通山县厦铺河流域公共服务(垃圾治理 ) 项目设备采购
4 、 服务 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5 、资金来源 :财政 拨款
6 、 政府采购计划金额 : 74 万元
7 、招标 内容 : 垃圾桶 1200个 、垃圾钩臂箱 40个 设备采购(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
8 、 供货期限 : 合同签订后 5个 日历天 内交货, 7日内安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三、投标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 投标人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齐备、合格有效, 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采购项目 的生产或销售。
3、 供应商必须 是具有生产能力并能相应产品生产与服务的制造商或经销代理。
4、产品制造商应具有 ISO90001 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ISO14001 中国环境体系认证和 ISO18001 健康体系认证证书原件。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生产企业)针对 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提供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环境、质量、职业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以合同完成时间为准的有一项 50 万元以上类似的业绩证明(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合同原件并附业主评议原件)
6、供应商须提供 2015 年财务审计报表原件(就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实施本项目的流动资金和实力保证)
7、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
8、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法人针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公司的在职人员(提供一年以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收据原件)。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资质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9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五、 报名资料
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的法人或项目经理持以下资料:( 1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附上二者身份证复印件); (2) 营业执照; (3) 税务登记证; (4) 组织机构代码证;( 5 ) 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 授权书; ( 6 ) ISO90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ISO14001 中国环境体系认证和 ISO18001 健康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7 ) 类似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 ;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 一 套装订成册,资料不退还。
六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 9 月 1 日至2016年 9 月 5 日每天上午 9 : 0 0—— 11 : 30 ,下午 15 : 00 —— 17 : 30 时整(节假日休),教育局 10 楼
2、 招标文件售价: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资料费200元整,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3、 开标时间:2016年 9 月 12 日 上午 9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山县 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 徐 先生
联系电话: 158719479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方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 工
联系电话:13886549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