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广州市第二老人院项目一期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20-22905684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8331360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28866214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镇龙村。
四、项目概况:广州市第二老人院项目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108803 m2,拟设 1800张床位,拟建2~12层综合服务大楼、介护楼、康复护理楼、老人食堂、失智老人疗养楼、职工食堂、介助疗养楼、自理疗养楼、职工宿舍、后勤服务楼等建筑物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本次招标为广州市第二老人院项目一期工程室外配套工程。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JG2016-6430
招标内容: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及说明,承接本工程范围内的包括室外道路、广场、停车场、园建、桥梁、栈道、牌坊、污水处理、室外给排水(含红线外永久用水接入工程)、燃气、路灯工程、泛光照明、室外弱电管线等室外配套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规模:排水工程最大管径1.35米。
招标控制价:45124593.21元。
六、资金来源:市政府统筹安排,市福彩公益金和市财政资金解决。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6年9月2日至2016年9月28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6年9月2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16年9月28日11时00分。
2. 开标时间:2016年9月29日14时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8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
4、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1)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A类),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A类)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则出现此情形的单位投标均无效(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二提供承诺书)。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2至6项(除第3点需提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和第5点需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外)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若企业库资料缺失的,以投标人在广州投标文件管理专用软件中的“投标其他材料”模块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作为审查依据,具体详见穗建筑[2016]1046号文),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等项目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施工招标阶段造价控制指标及措施的通知》(穗建筑【2014】240号)执行。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020-22905684
地 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8-2.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十八、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十九、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