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卷烟厂购置压棒机项目
二、招标内容:
2.1项目地点: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卷烟厂。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一台压棒设备是用于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卷烟厂压棒机购置项目,其主要功能是将除尘后的烟叶碎末和粉尘集中送入该机后压缩成一定尺寸规格密实的棒料或块料。这样既改善了除尘房环境,也便于粉尘的运输,消除了末状粉尘所造成的环境污染。
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具体时间以需方要求时间为准)
2.4 质量标准:达到甲方招标文件及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若为设备生产制造商必须具备完善的生产与服务体系, 其营业执照须有投标设备的生产资质, 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若为代理商投标,则必须提交设备生产制造商的资质文件(包括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具有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的资格证书,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3.1.3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可不再提供);
4、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可不再提供);
5、代理商必须提交设备生产制造商的资质文件、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的资格证书。
注:以上第1、3、4、5项查验原件并收一张复印件(加盖公章);第2项收一张原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6年9月2日至2016年9月 8日9:00--12:00,14:00--17:00时在成都市青羊区石马巷8号虹鑫大厦四楼成都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9月2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开标地点: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卷烟厂(成都市锦江区成龙大道一段56号)本项目开标会议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