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城区集中供热项目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己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16】415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补助资金及自筹 。招标代理机构为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海原县城区,主要内容包括东区2台40T链条燃煤热水锅炉以及相配套脱硫除尘设备、自动加碱装置;配套东站北区锅炉房上煤出渣除灰设备;配套东站北区锅炉房循环泵、补水泵、排污泵;配套东站北区R1/4、R5/4、R4/4换热站循环泵、补水泵;配套东站北区锅炉房板式换热器;东站北区R1/4、R5/4、R4/4换热站板式换热器;配套东站北区锅炉房水处理设备;东站北区R1/4、R5/4、R4/4换热站水处理设备。
2.2招标范围: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2.3 标段划分:
一标段:东区1台40T链条燃煤热水锅炉及东区锅炉房工艺管网;
二标段:东区1台40T链条燃煤热水锅炉;
三标段:配套安装2台40T链条燃煤热水锅炉脱硫除尘设备及自动加碱装置;
四标段:配套安装东站北区锅炉房上煤出渣除灰设备;
五标段:配套东站北区锅炉房循环泵、补水泵、排污泵;配套东站北区R1/4、R5/4、R4/4换热站循环泵、补水泵;
六标段:配套东站北区锅炉房板式换热器;东站北区R1/4、R5/4、R4/4换热站板式换热器;
七标段:配套东站北区锅炉房水处理设备;东站北区R1/4、R5/4、R4/4换热站水处理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一、二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锅炉制造厂家,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三、四、五、六、七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具有产品生产销售许可证;三、四、七标段具有安装或施工许可证、其中三标段须具有环保认证资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行为方可参与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9月 6 日至2016年 9月 10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8:00 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报名,同时上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制造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网上报名,所有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不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通路005号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海原县城区
联系人: 张旭
电 话: 18195547555
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长城东路238#
联系人: 余建国
电 话: 0951-41150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