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执行确认书鄂财采计认【2016】-19908号文的要求,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江北监狱的委托,对湖北省江北监狱垃圾处理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国内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谈判。
1 .项目编号: JZC-2016156511
2 .谈判项目: 湖北省江北监狱垃圾处理设备项目
谈判内容: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 湖北省江北监狱垃圾处理设备项目 的供应商。
交货期:20日历天
交货地点: 湖北省江北监狱
预算金额:24万元(所有响应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
3 .谈判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2 、投标人为本次招标的地埋式垃圾压缩站的生产制造商(垃圾压缩机提供第3方出具的检测报告)。
3.3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3.4 、投标人具有环保机械设备研发制造的经营范围。
3.5 、投标人需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4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2016 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4日,上午8:30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中心516室(荆州市北京西路440号,荆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 .谈判文件的获取: 谈判响应供应商 通过报名的方式获取本谈判文件 , 谈判 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含图纸,清单资料),售后不退。
获取本谈判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文件原件(不接受公正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留存 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供 评标时核对):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
5. 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指定的代理商(经销商), 1 谈判保证金: 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谈判小组认可已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有效证明。所有谈判供应商应于谈判前从其企业帐户向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汇入¥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的谈判保证金,并办妥所有财务手续。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荆州市新桥支行
开户名: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帐 号:42001625208053001890
6.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6 年9月27日9:30 分前(北京时间)在荆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采购文件递交室递交给谈判组织人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资格原件随身携带,在谈判前供谈判小组核实。
7 .谈判时间 :2016年9月27日9:30分开始。
8 .谈判地点: 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荆州市北京西路440号,荆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评标(3)室)。
9 .联系事项:
项目联系人: 文艳容 电 话:13554619988 邮政编码:434000
11 .现场考察: 响应人在领取 谈判 文件后自行到项目现场实地勘察。
采购单位联系人:胡海波 联系电话:138723128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