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XZB—SG1610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机场业务用房外墙屋面保温及门窗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为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机场业务用房外墙屋面保温及门窗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白塔机场内
3.建设规模:呼和浩特机场业务用房(机场公寓、警卫连、制冷站、热交换站、净水厂、污泥脱水间、细格栅间、中水处理间、东西消防站、东西灯光站、中心变电站、1#电站、供电维修队、油料道口安检房)外墙屋面进行保温及窗户改造。建筑外墙外保温改造面积9270㎡,建筑屋面保温改造面积1967㎡,建筑外窗改造面积1146㎡。详见工程量清单。
4.本工程投资额:约283万元。
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计划工期:2016年10月17日-2016年11月25日,共40日历天。
7.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企业须具有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建造师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使用临时建造师证,执行建办市〔2013〕7号文件及内建建〔2014〕24号文件。
5.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8日至2016年9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十九中综合西三楼)。
3.报名资料:报名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同时提供两套下列证件的复印件(A4纸)。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装订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申请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工程项目拟派建造师(格式见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下同);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格式见附件2);
注:(1)报名时经办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3)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4)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供企业税务登记及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6年9月18日至2016年9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十九中综合西三楼)。
3.招标文件出售: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具体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为准。
2.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白塔机场
联 系 人:张玉宝
联系电话:0471-4942981
代理机构: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十九中综合西三楼
联 系 人:高燕
联系电话:0471-4926125
电子邮箱:txzb2005@163.com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9月18日
注:本次招标为电子化招投标,请各投标申请人尽早办理“电子招投标客户端身份锁”及“单位和个人电子印章”,以免耽误投标。具体办理方法见www.nmgztb.com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中内建招字〔2013〕第1号“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客户端身份锁及电子印章相关事宜的通知”
办理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一楼大厅“CA办理窗口”(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104号,驰誉路口东50米路南),联系电话:0471-2207829,153911622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