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上海
受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为上海卷烟厂冷冻水、冷却水系统及空调附属单机设备水处理等两个项目进行招 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卷烟厂冷冻水、冷却水系统及空调附属单机设备水处理等两个项目
包件一:空压真空系统水处理
包件二:冷冻水、冷却水系统及空调附属单机设备水处理
1.2. 招 标编号: 0613-166024102502
1.3. 招 标内容:本次招 标为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卷烟厂(下称上海卷烟厂)提供空压、真空系统水处理技术服务,以及锅炉给水水质和蒸汽凝结水水质检测;提供冷冻水、冷却水系统及空
调附属单机设备水处理技术服务。
1.4. 服务期限:合同履约周期为二年
2. 招 标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3. 招 标方式:公开招 标。
4. 投标费用:无论是否中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身的一切投标费用和风险。
5. 投标人资质要求:
5.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明。
5.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5.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专业技术能力。
5.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 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参加本次招 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5.6. 投标人必须保证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提供相应的服务。
5.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 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19日止,9∶0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 领取招 标文件时须携带下述资料
7.1. 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7.2.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7.3.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7.5. 被授权代表身份正(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投标人的资格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8. 招 标文件售价每包件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9.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8日下午14 :30止(北京时间)。请各投标人务必提前30分钟投标,以便于招 标公司准备开标工作。
10. 开标时间:2016年10月8日下午14 :30止(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岩
电 话:13161999897
邮 箱:vxxx1978#163.com
上海烟草集团上海卷烟厂空压真空系统水处理招 标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
受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为上海卷烟厂冷冻水、冷却水系统及空调附属单机设备水处理等两个项目进行招 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卷烟厂冷冻水、冷却水系统及空调附属单机设备水处理等两个项目
包件一:空压真空系统水处理
包件二:冷冻水、冷却水系统及空调附属单机设备水处理
1.2. 招 标编号: 0613-166024102502
1.3. 招 标内容:本次招 标为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卷烟厂(下称上海卷烟厂)提供空压、真空系统水处理技术服务,以及锅炉给水水质和蒸汽凝结水水质检测;提供冷冻水、冷却水系统及空
调附属单机设备水处理技术服务。
1.4. 服务期限:合同履约周期为二年
2. 招 标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3. 招 标方式:公开招 标。
4. 投标费用:无论是否中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身的一切投标费用和风险。
5. 投标人资质要求:
5.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明。
5.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5.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专业技术能力。
5.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 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参加本次招 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5.6. 投标人必须保证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提供相应的服务。
5.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 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19日止,9∶0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 领取招 标文件时须携带下述资料
7.1. 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7.2.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7.3.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7.5. 被授权代表身份正(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投标人的资格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8. 招 标文件售价每包件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9.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8日下午14 :30止(北京时间)。请各投标人务必提前30分钟投标,以便于招 标公司准备开标工作。
10. 开标时间:2016年10月8日下午14 :30止(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岩
电 话:13161999897
邮 箱:vxxx197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