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
宁夏枣泉电厂一期2×660MW工程排烟间冷塔防腐蚀工程包括:本工程共设2座排烟间接空冷塔,间冷塔筒壁内表面130m标高至塔顶、外表面170m标高至塔顶区域进行防腐,以及塔外侧三道4.5米宽色环、每座塔四个大字标识施工。
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同时具有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和高空作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具有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机械、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业绩要求:具有自2011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1座300MW及以上机组的冷却塔防腐工程施工业绩或1座300MW及以上机组含防腐施工的冷却塔工程施工业绩。
以上业绩必须提供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以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业主证明三项中的至少一项,冷却塔施工业绩必须有能证明含防腐施工内容。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具有自2011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1座300MW及以上机组的冷却塔防腐工程施工业绩或1座300MW及以上机组含防腐施工的冷却塔工程施工业绩。
以上业绩必须提供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以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业主证明三项中的至少一项,冷却塔施工业绩必须有能证明含防腐施工内容,其中必须有一项证明材料能证明项目已完工和项目经理的业绩。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为1人及以上,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3、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9日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密渡桥路15号新世纪大厦26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华浙广场8号白马大厦7楼D座
标书出售联系人:骆欢
电 话:0571-85364737
传 真:0571——85068331
业务联系人:俞寅超
电 话:0571——85271292
收款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杭州市分行西湖支行
银行帐号:1202 0204 1990 0157 384
招 标 人: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