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GDCX04-JGZB16-0616
日 期:2016年9月
1.1招标条件
国电靖远发电有限公司#1—4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调试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项目概况
国电靖远发电有限公司装机容量4×220MW,“十二五”期间完成四台机组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火力发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根据国家环保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煤电节能减排和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的通知》(发改能源【2014】2093号)、《国家环保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和《国家环保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835号)要求;2016年3月30日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和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甘肃省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甘环发〔2015〕58号),要求在甘肃省内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要求国电靖远发电有限公司在2017年-2019年之间完成超低排放和及节能改造,完成煤耗310克/kwh,环保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10、35、50mg/Nm3标准,不然无法满足超低排放和节能要求,公司将面临生存问题。
1.2.2、招标范围
根据国电靖远发电有限公司的燃料特性及环保要求、场地条件用电、用水、用汽(气)的供应条件等,研究#1—4机组烟气脱硫超低排改造项目的实施条件,提出工程改造的实施方案和轮廓进度,估算项目的建设投资,并分析项目实施后对电厂经济效益的影响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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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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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表 |
国电靖远发电有限公司#1—4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火电类)咨询单位资质乙级及以上。 3、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证书。 3、报价人须是依法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4、报价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5、报价人在近3年内无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协议违约,无与拟报价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3年中没有不良商业信誉行为,并作出保证。 6、投标人近三年须具有至少2个22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可研项目业绩(提供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1.5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5.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5.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5.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5.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5.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5.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20日 09:00起—2016年9月26日 16:00(北京时间)内出售招标文件。
1.7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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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工期 |
招标编号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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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电靖远发电有限公司#1—4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 |
1 |
1200 |
合同签订45日(日历天数) |
GDCX04-JGZB16-0616 |
6 |
1.9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新大都饭店(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电话:010-68319988 详见大堂指示牌。
1.10 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的开标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14:00整(北京时间),地点为: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具体会场见会议地路标。
1.1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2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13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受益人的抬头、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帐 号:326660100100001321
1.14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1.1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电靖远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廖立
电 话:0792-8488375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邮 编:100045
电 话:4000184000-1-8093
邮 箱:gdcxzbxb@163.com
联 系 人:郭靖
客户服务:中国国电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户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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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0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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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加密、测试电话:4000184000转1转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