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伊敏电厂3、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已由华能呼伦贝尔公司批准,资金来自华能呼伦贝尔公司批复2016年环保费用,招标人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伊敏电厂3、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2.1.2招标内容:脱硫、脱硝、除尘、风机、低低温省煤器改造初步设计审查。
2.1.3工程地点: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伊敏河镇
2.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1.5计划工期:2016年进行4号机组改造,2017年进行3号机组改造,每台机组改造工期为3个月,最终根据机组停机时间确定改造时间。
2.2招标范围:对伊敏电厂3、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脱硫、脱硝、除尘、风机、低低温省煤器改造初步设计审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1.3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在近三年内(自2013年1月1日起),类似本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超低排放)的业绩5项及以上,工程未发生质量问题,需提供合同原件;
3.2.2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服务范围包括火电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咨询;
4.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查的方式,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6年9月20日至2016年9月24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携带盖章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投标)、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相关业绩合同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制作成壹个WORD文件),到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伊敏电厂环保改造项目部孟令孝处(0470-8723505)或传真、发邮件报名(邮箱地址是menglingxiao@hnhlbe.com),传真或发邮件后请电话通知孟令孝。报名资料应清晰可辨、条理清楚,经招标人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如因此发生投标人未能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份和资格预审时需要的相关资料的原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14时,地点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伊敏电厂环保改造项目部孟令孝处。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伊敏河镇伊敏电厂环保改造项目部二楼
邮 编: 021134
联系人: 孟令孝
电 话: 0470-8723505
传 真: 0470-8723511
电子邮件:menglingxiao@hnhlbe.com
ymzgb@163.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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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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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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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证书 |
注册资本金: 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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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 |
类似业绩共计: 项; 签订合同时间+项目名称等信息。 投标人请安以上格式要求填写业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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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 联系固定电话: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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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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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我公司所提供的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投标人: (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2016年 月 日
报名表后附:含盖章扫描版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投标)、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相关业绩合同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所有的文件(包括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必须制作成壹个WORD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