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新疆阿克苏纺织工业城热电厂(2×350MW)工程经《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浙能阿克苏纺织工业城热电新建项目纳入2014年度新疆火电建设规划的复函》(国能电力[2014]75号文)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 2×350MW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及脱硝装置,并预留项目扩建余地,建设地址位于新疆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内,计划于2017年3月15日建成。项目业主为浙能新疆阿克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银行融资,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能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厂区铺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厂区景观工程的铺装施工;具体内容和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具有近5年内(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工程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铺装工程施工业绩。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必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项目经理近5年内(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工程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铺装工程施工业绩。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无在建工程(在其他合同工程项目中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的视为在建工程);
(三)其他:
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2、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3、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环城北路华浙广场8号白马大厦7楼D座)持单位介绍信(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10 月 9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15号新世纪大厦26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浙能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新疆阿克苏纺织工业城浙能热电厂
联 系 人: 陈敏
联系电话: 0991-262832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密渡桥路白马大厦5楼D座
购买标书联系人:罗永芬
联系电话:0571-85192451
项目联系人:严强
联系电话:0571-87762213
2016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