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敖汉旗交通运输局
1. 招标条件
省道210线高日罕至羊场段、国道305线玛尼罕至玉田皋段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省道210线高日罕至羊场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6]1027号文件、《关于国道305线玛尼罕至玉田皋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6]102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敖汉旗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投资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敖汉旗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2.1 项目概况
2.1.1 省道210线路线走向及主要控制点
高日罕至羊场段公路是省道210线突泉至朝阳公路中的一段,是自治区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赤峰市东部地区南北沟通联系的便捷通道。现有公路是2004年建成的三级公路,路面破损严重,通行能力差,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和交通运输发展的需求。该项目的建设对提高该段公路通行能力,完善区域交通运输网络,带动沿线地区旅游资源开发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赤峰市敖汉旗与翁牛特旗交界处高日罕乡,顺接拟规划建设的省道210线巴拉奇如德至高自罕段公路,经东坤头岭、长胜镇、双井乡,终点止于敖汉族羊场南,顺接省道210线羊场至新惠段公路。
2.1.2 省道210线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路线全长约48.7公里,其中:利用既有道路改扩建约29公里,新开线约19.7公里(绕长胜镇约3公里,其余约16.7公里为新建路段)。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12米,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新建分离式立交1座、中桥1座,改建养护道班1处。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其它技术指标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OI -2014)中的规定。
2.2.1 国道305线路线走向及主要控制点
玛尼罕至玉田皋段公路是国道305 线庄河至西鸟珠穆沁旗I中的一段,是国家和自治区干线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赤峰市敖汉旗与翁牛特旗沟通联系的便捷通道。现有公路是2003年建成的三级公路,路面破损严重,通行能力差,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和交通运输发展的需要.该项目的建设对于完善国家和自治区干线公路网,改善区域交通运输条件,促进沿线地区资源开发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路线总体呈东南至西北走向。起点位于赤峰市敖汉旗玛尼罕乡辛窝铺村,顺接已建成的国道305线新惠至玛尼罕段二级公路,经北扎兰营子、羊场、古鲁板篱乡、东白家地,终点止于翁牛特旗乌敦套海镇玉田皋村,与已建成的国道305 线东山湾至宝目勿苏段公路相接。
2.2.2 国道305线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路线全长约47.6公里,其中:利用既有道路改扩建25.8公里;新开线约21.8公里(绕古鲁板篱乡4.8公里,其17公里为新建路段)。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1 2米,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新建大桥2座、中桥3座、分离立交1座,改造养护道班2处。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OI -2014)中的规定。
2.2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勘察设计为40天,施工图勘察设计为90天。
2.3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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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项目名称 |
路线里程(km) |
工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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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KCSJ |
省道210线高日罕至羊场段 |
48.7 |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土建工程及交通工程(含交安设施、房建等),内容包括初步及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包括招标清单、标段预算、技术规范编制等)、建设过程中其它设计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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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KCSJ |
国道305线玛尼罕至玉田皋段 |
47.6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申请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工程测量专业甲级、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含公路专业及交通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房建工程设计需具有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可以专业分包)。在近5年内(2011年9月1日至今,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① 独立完成过2条以上(含2条)每条里程在50公里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的土建工程勘察设计工作;② 独立完成过2条以上(含2条)每条里程在50公里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的交通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次招标的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赤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6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十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十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十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或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1日至2016年9月2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内蒙古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室(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四楼)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二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①按招标公告附件1填写的投标报名登记表2份,②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2份,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可研资料等),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 评标办法
5.1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拟定为2016年10月1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七室(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四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及第二个信封同时递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GYKCSJ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MYKCSJ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担保。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24时00分。
7.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督机构:敖汉旗纪检委驻敖汉旗交通运输局纪检组地 址:敖汉旗新惠镇河东新区
电 话:0476-4323466
邮 编:024300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敖汉旗交通运输局
地 址:敖汉旗新惠镇河东新区
邮 编:024300
电 话:0476-4323396
传 真:0476-4323396
联 系 人:郭女士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邮 编:010051
电 话:17804713070 17804713060 0471-3683449
传 真:0471-3683449
联 系 人:滕先生 杨先生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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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项目名称 |
路线里程(km) |
工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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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KCSJ |
省道210线高日罕至羊场段 |
48.7 |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土建工程及交通工程(含交安设施、房建等),内容包括初步及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包括招标清单、标段预算、技术规范编制等)、建设过程中其它设计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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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KCSJ |
国道305线玛尼罕至玉田皋段 |
47.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