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龙区宝石快速通道南顾庄至捞饭店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石龙区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河道拓宽工程、砌体拆除工程、河道硬化工程、小挡水坝工程、整平工程、污水排放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护栏工程、生物工程、护坡工程、标志碑工程等工程的建设。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上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具有地质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国土资源部颁发的施工合格证,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且无在建工程(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共同亲笔签署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地质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5、公司五大员【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培训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6、投标人须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与本工程类似的整治工程(提供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以及可查询的中标公示网页证明);
7、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度(2013、2014、2015年度)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后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8、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平顶山市石龙区)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9、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公司五大员及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报名时一并提交):1.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2.需提供近2016年1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网上查询页面截图,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8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七楼)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8日18:00。
4.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授权委托人持
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持本人身份证)同时并携带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件原件以及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2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4.3、投标单位投报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提供资料出现弄虚作假现象,可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石龙区国土资源局
地址:平顶山市石龙区
邮编:4670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138375928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七楼
邮编:467000
联系人:常女士
电 话:0375-38903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