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鸡冠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鸡西晟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鸡西市朝阳污水处理厂的委托,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鸡西市朝阳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为国家专项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鸡冠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管网)监理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鸡西市鸡冠区。
2.4资金来源:国家专项资金及企业自筹。
2.5项目概况:污水管线、明渠及雨水泵站等工程。
2.6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不划分标段。
2.7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8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其以上企业资质,近三年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工艺管道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以上人员必须证企相符、专业相符。潜在投标人未按要求报名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出现被相关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因重大质量、安全问题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情况,否则将拒绝其投标。
3.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9月22日至2016年09月28日登录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网址:http://www.hljztb.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于上述时间内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携带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7)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四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原件)
(8)开户许可证原件
(9)网上报名成功截图(含项目机构人员名单)
(10)项目人员按本招标公告第3.1项所要求的全部资格证明证件
到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报名大厅(304室)进行现场确认(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影印件1套)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由招标人提供。图纸押金每套2000元,招标结束后图纸完整无损的退回招标人后,招标人方将图纸押金退还。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7.1投标报名时投标单位仅留下影印件给受理报名人员,开标资格审查时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按废标处理。
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以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近3年内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鸡西市朝阳污水处理厂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
邮 编:158100
联系人:曾凡忠
电 话:0467-6220928
招标代理机构:鸡西晟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鸡冠区培新小区10号楼3号门市
邮 编: 158100
联系人:张天举
电 话: 0467-6233899
邮 箱:jxsdgcgl@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