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为扎龙建制镇道路、污水、雨水项目,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扎龙镇人民政府扎龙建制镇示范试点建设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扎龙建制镇道路、污水、雨水项目。
2.2 建设地点:扎龙镇。
2.3 建设规模:一标段:建制镇扎龙镇道路22895平方米,二标段:污水管线4948延米、雨水管线4724延米。
2.4 项目总投资概算:2466.8万元其中一标段:1213.8万元,二标段:1253.0万元
2.5 计划工期:一标段:2016年10月17日至2017年8月31日
二标段: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1月17日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内容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每个标段须配备项目经理1人(市政)、技术负责人1人(市政)、施工员1人(市政)、质量员或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造价员1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对上述标段可兼投但不兼中。
3.6 本次招标要求省外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进行登记。
3.7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登记,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确认,且监管系统中登记报名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8本次招标要求,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报名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全过程到场。
3.9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国泽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项目经理和法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章);
(1)单位介绍信;
(2)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承诺;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委托授权人必须是本项目经理)身份证(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与黑龙江省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截图一致);
(4)营业执照副本;
(5)资质证书副本;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8)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证件及身份证;
(9)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网上报名截图
(10)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班子成员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工长、质检员岗位证书,造价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企相符)。
(11)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查询内容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期之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上述材料提供盖红章的复印件一式3份,原件备查。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投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6年10月14日下午14:00,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6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扎龙镇人民政府扎龙建制镇示范试点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黑龙江国泽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石磊
联系电话:0452-22838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