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南沙河南侧污水管道清淤工程
2、招标项目名称:南沙河南侧污水管道清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3、建设单位(发包人):北京市昌平区城镇排水管理所
4、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城镇排水管理所
5、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新建清淤检查井、导流管、截污检查井等。
6、工程地点:昌平区
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8、工期要求:计划工期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
二、招标内容及工期要求
1、招标内容:上述工程建设内容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监理
2、工期要求: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截止。
三 、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
3、近三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4、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应具有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投标人正式授权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应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经验。
5、依据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参加该项目的负责人在招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公告时间:2016年9月23日至2016年9月29日。
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2016年9月23日至2016年9月29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
3、资格审查: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备案)。只有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
5、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RMB¥500元整)。售后不退。
五、现场踏勘:另行通知。
六、开标
本招标项目拟定于2016年10月18日上午9:30时组织公开开标。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昌平区城镇排水管理所
联 系 人:高俊杰
电 话:010-89746392
招标代理人: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号院21号楼附属楼A座玉兴商务楼209室
联 系 人:李泓雨、张娉婷
联系电话:010-57171797
传 真:010-517681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