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樟树市县城(大桥西堤何家以下段)防洪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樟树市大桥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于2016年9月22日在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投标人不满足法定开标条件,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樟树市县城境内。
2.2设计完成期限:初步设计完成时间2016年12月30日,评审后1个月内完成初步设计修改;初步设计批复后1个月内完成招标图纸及招标图预算;初步设计批复后1个月内完成施工图纸设计。
2.3 标段划分:1个设计标。
2.4 招标内容:本项目的地勘测量、初步设计,招标图设计、招标图预算及施工图设计等。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已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完成信用登记手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设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jxalzx.com)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樟树市四特大道288号药都职业教育园、樟树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四楼(航天国际酒店对面))。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地点签到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7. 有关说明
7.1 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正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地点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且不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7.3本次设计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3年(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单个项目批复总投资2500万元以上(含2500万元)的堤防设计业绩。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樟树市大桥街道办事处
地 址:樟树市大桥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聂先生
电 话:135070552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洪都南大道312号江西水务14楼
联 系 人:严先生
电 话:0791-88463410
网 址:www.jxalzx.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