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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中心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中心污水厂鼓风机采购及安装项目(四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坊市广阳区新华路廊坊发展大厦B座1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海强
采购预算金额:1000000.00 采购用途 :离心鼓风机2台 项目实施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必须具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能力;;具有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保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设备生产商和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同项目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廊坊市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5号窗口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招标文件售价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6-09-23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6-09-29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公休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具体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报名资料:(1)生产厂家报名时须持如下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⑤投标企业需到检查机关开具关于行贿犯罪档案调查结果的告知函;⑥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⑦完税证明;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2)销售商报名须持如下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生产厂家授权书(每个生产厂家只能对本项目出具一份授权);⑤生产厂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⑦投标企业需到检查机关开具关于行贿犯罪档案调查结果的告知函;⑧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⑨完税证明;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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