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清远供电局(本部)办公场所饮用水采购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采购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拟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项目信息
2.1项目名称:清远供电局(本部)办公场所饮用水采购项目
3.询价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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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费用来源 |
项目内容 |
预算/估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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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清远供电局(本部)办公场所饮用水采购项目 |
办公费 |
采购清远供电局(本部)饮用水。含以下项目:桶装矿泉水、支装矿泉水等(详见采购清单)。 |
36万元 |
4. 供应商资格要求:
4.1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持有经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桶装水及支装水的生产销售或预包装食品销售等相关内容。
4.2 供应商从2014年5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或以上同类项目业绩。
4.3无违法违规行为,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无有效期内的禁止投标或限制投标的处罚记录。
4.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5清远市外投标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在清远市设置相应的长期固定的经营网点并配置驻点人员,提供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核准证明资料,如因不符合条件未能按规定提交相关手续证明资料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 9 月 22日至2016年 9 月 25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清远新城4号区御福名居A栋1001室及购买询价采购文件。
5.2 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
(2)企业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及供应商资格其它要求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3)投标人从2014年5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或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其他: 关联企业情况声明、报名申请表(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格式详见附件),报名申请表其中一份单独递交,不与报名资料一起胶装。
注:供应商提交一套报名资料并使用书式胶装且加盖公章,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校验,并必须满足前述第3点“供应商资格要求”,且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亲自到报名处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5.3 本次询价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光盘)(或纸质版)发出,询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清远市新城连江路18号清远供电局会议室(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具体时间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采购 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灏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清远市新城连江路18号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99号广东港澳中心704室
邮 编: 511500 邮 编: 510080
联 系 人: 陈 工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13926682070 电 话: 0763-3308789、15914872697
8.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请拔打_0763-3363025 。
附件一:《报名申请表》
附件二:《投诉和受理》
附件三:《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函》
附件四:《询价报价意向函》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2016年 9 月 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