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宁强县青木川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招标人为宁强县青木川镇人民政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工程位于宁强县青木川镇袁家坪村设一个施工标段、设一个监理标段,设计处理总规模远期(2030年)达到3000m3/d,一次规划、分期实施。其中近期(2020年)按1500m3/d规模设计建设,预留远期用地。
监理标段为宁强县青木川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期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
三、资格要求:
1、报名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
2、监理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式: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获取须知:
(1)请申请人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至2016年 9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汉中市电视塔西北角)报名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元,售后不退。
1.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信用手册(注册地在汉中境外的企业除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 《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工商局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查询备案表》、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以供查验;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并提交上述所有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审查后退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2.参与监理投标企业须由项目总监工程师本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项目总监注册证、信用手册(外地企业除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等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并提交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916-2240770
招标人:宁强青木川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