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宁城县立和热电有限公司新建(3×26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3×30MW高温、高压背压供热机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地质勘查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法人为宁城县立和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现已全部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宁城县立和热电有限公司新建(3×26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3×30MW高温、高压背压供热机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地质勘查招标2、招标单位:宁城县立和热电有限公司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自筹;
5、建设地点:宁城县生物科技产业园区内
6、本次项目招标范围:承担项目厂址红线内的工程地质勘察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非法分包。
9、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三、报名资格及要求,合格投标人应具有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年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注明:如果三证合一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
2、必须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3、业绩要求:近五年内,至少完成3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业务3个项目及以上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业主证明材料;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拟任项目经理必须为高级工程师和注册岩土工程师,并具有主持完成3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业绩;6、具备有效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无法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上述资料另装订一套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3:00-16:30时,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办事处(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加州花园67-10-6门)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7日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东路36号-辽宁法官培训中心(宁山大厦7楼报告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27日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东路36号-辽宁法官培训中心(宁山大厦7楼报告厅)。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城县立和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
联系人:季权
电 话:15174818877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三座814邮 编:100005
联系人:杨超 谭希光
电 话:13889265373 010-65180650
邮 箱:ykpmp@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