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汽车改装工业有限公司年产4000台车载节能型吸尘专用生产设备采购已由邢台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局(邢开发改投资备字【2016】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及政府资金,招标人为邢台市汽车改装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邢台市汽车改装工业有限公司年产4000台车载节能型吸尘专用生产设备采购2.2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3招标范围:专用生产设备1批,详见招标文件;
2.4供货期限:接到供货指令后10日内送达指定地点;2.5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相应生产能力、提供相关服务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3.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5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设备采购的唯一授权委托书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 时,下午14: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代理二部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设备采购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邢台市经济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6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邢台市汽车改装工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邢台市东外环路甲1号 地 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邮 编:054000 邮 编:071000
电 话:0319-3972015 电 话:13933730226
传 真:0319-3972015 传 真:0312-5075345
联 系 人:武庆平 联 系 人:刘伟涛、宋建
7. 免责声明
除上述公告发布媒介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招标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