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桂林航天电器公司电镀废水废气系统改造,招标人为桂林航天电器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0633-1640326C2B4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电镀废水处理系统改造,电镀废气处理系统改造。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地点:桂林航天电器公司生产区内。
计划工期: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设备运抵桂林航天电器公司厂区内;安装调试期:设备运抵桂林航天电器公司厂区后7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能力:
3.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中水污染防治工程及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及上资质;
3.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须获得废水、废气处理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获得废水、废气处理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3.1.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与被管理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主要负责人要求:
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现场施工专职安全员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员(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不少于1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与设计单位、设备制造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联合体中牵头人必须为本项目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履约的能力。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3日至2016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报名资料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603)现场报名。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即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报名资料报名。
购买招标文件携带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核查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书、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提交)、报名人身份证。
联系人:栗晓奇联系电话:0773-3696789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4.3 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603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预付款40%、设备发货前付20%、安装调试完毕后付20%、通过桂林市环保部门验收后支付20%。具体付款时间及金额,由桂林航天电器公司根据合同实施进度及资金到位情况决定。中标方不得以桂林航天电器公司付款原因拖延合同实施进度。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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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桂林航天电器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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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西桂林市翠竹路南2号 |
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603(桂林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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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邓工 |
联系人:栗晓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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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73-3866661 |
电话:0773-3696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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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73-3602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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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guilin@gxbidding.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