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化县集中供热热源异址扩建项目已由隆化县发展改革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承德龙霄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烟气处理系统设备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招标项目位于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城区
2.2规模:4×70MW燃煤热水锅炉房,工程分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2×70MW燃煤热水锅炉房及配套附属设施并预留2台锅炉位置,其中公用系统均按照最终规模进行设计。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交货并安装完毕
2.4招标范围:包含的除尘、脱硫、脱硝设备供货。包括本体设备及附属工艺系统设备的设计、供货、安装及以上设备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包含: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9月26日至 2016 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 1)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申请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申请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4)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装订成册,散页无效)并加盖公章,在承德市开发区御龙瀚府小区6号楼2单元19层1905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说明:投标人持新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报名的,必须提交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证书复印件中二维码标识可辨识,投标人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报名审查不通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隆化县苔山路11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承德龙霄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会宾(15503141616)
招标代理: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文军(13313310527)
地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承德办事处:承德市开发区御龙瀚府小区6号楼2单元19层1905室)
联系电话:0311-86063928-815、承德办0314-55687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