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QHDX-16ZB-040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黄环发【2016】7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尖扎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配套设备采购进行招标,欢迎合格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尖扎县坎布拉镇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及实验室设施项目
2.2、服务地点:尖扎县坎布拉镇
2.3、服务期限: 按合同要求
2.4、招标内容:尖扎县坎布拉镇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及实验室附属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新证);申请人具备有在线监测设备供货能力及同类业绩的生产企业或授权代理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有相应供货及安装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09月27日至2016年10月0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青海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88号海宏一号东厅8楼)。未在青海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登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谢绝参与投标。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4.4、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新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公司留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尖扎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88号海宏一号东厅8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971-4920598
电子邮件:qhdxgczb@163.com
账 户 名:青海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青海银行古城台支行
账 号:02012010000980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