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曹妃甸工业区入海排污口工程已由 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发展改革局 以 唐曹管发改核字【2012】2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唐山曹妃甸永泰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30%+7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该工程位于曹妃甸工业区化学产业园区内,污水排海泵站及配套设施占地面积约3300平方米,陆地管线总长约0.2公里,海底管线长约1.37公里,新建管道终端连接扩散器,长约60-100米。
合同估算价:52930734.14元人民币。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壹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主办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清单、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6年9月28日8:30—2016年10月9日17:3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0 月 2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三层西侧第二交易厅(3019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招标人:唐山曹妃甸永泰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程程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郑
联系电话:17713149868 0311-830869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