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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城头镇污水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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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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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江苏连云港市
有效期至: 2016-10-02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6-09-29 08:35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江苏 连云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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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赣榆区城头镇污水管网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市政工程
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
城头村标段约75万元,
后河村标段约99.5万元,
后黄墩村标段约99.8万元,
谢坡村标段约97万元。
3.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赣榆区城头镇污水管网工程施工。
4.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共4个标段。
5.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国有资金,已落实
6.工程建设地点为 :赣榆区城头镇。
7.计划开工日期:工期为60日历天;(以建设单位开工令为准)
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赣榆区城头镇污水管网工程投标。
四、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进行投标(苏建招2005[580]号)。
3.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3.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4.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的必要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准予参加投标。
注: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七)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其他条件
1.建造师的资质使用执行苏建管企[2008]19号文;
2.项目负责人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项目负责人进行投标。一个项目负责人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注:
1.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要求投标人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情况提供真实性的书面承诺。
2.本工程执行清欠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连清办[2013]6号文。 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办【2010】4号及连清办【2011】9号文及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建招【2009】277号文等。
3.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执行苏建价[2008]67号文。
4.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101号文,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项目经理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
5.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6.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并没收其工程投标保证金。
7.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六、 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投标报名:投标申请人携带下列资料向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22#,海晟新寓A座7层713-715室)报名。
1)投标报名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注册建造师证及注册建造师B类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现场踏勘回执单;
注:因现场施工地形复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报名前现场踏勘,并取得招标人证明回执单。招标人联系电话:张磊 15950787961
(投标单位每家最终中标不得多于两个标段)
报名时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提供2份,以上报名资料如有缺项一律不予受理,复印件一律不退还。要求授权人携带身份证现场报名。能够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报名时间:投标申请人时间为2016年9月28日至2016年10月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
(3)获取招标文件方法: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时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615元,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
城头村标段为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及7.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后河村标段为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及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后黄墩村标段为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及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谢坡村标段为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及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3日下午15时30分前到达招标代理公司帐户内,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单位名称: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连云港朝阳路支行
帐号:11390188000095145
八、本标段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书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投标人提交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同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验:
(1)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新版带二维码资质证书可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
(4)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
(5)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6)项目负责人2016年6月至2016年8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7)拟派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合格证(C类证);
(8)投标人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情况提供真实性的书面承诺。
(9)投标单位应对企业无市场不良行为提供真实性的书面承诺。
(10)投标单位应对企业、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证明提供真实性的书面承诺。
九、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
十、工程款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公章):赣榆区城头镇人民政府
办 公 地 址:赣榆区城头镇
联系电话:15950787961
经 办 人:张磊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海晟新寓A713-716室
联系电话:0518-85103299 18352812097
经 办 人:孙加炜
日 期:2016年9月28日
附件1
赣榆区城头镇污水管网工程
投 标 报 名 表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赣榆区城头镇污水管网工程( )标段

项目编号

JSYQ-2016092801

投标人综合信息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产许可证编号

资质证书类别及等级

企业社保查询号

企业产许可证年检情况

委托代理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电子信箱

社保查询号

项目负责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建造师

注册编号

 

安全B类证书编号

社保查询号

项目管理人员信息

职务

姓名

资格证书编号

身份证号码

社保查询密码

技术负责人

质量员

安全员

施工员

注:
1)投标申请人慎重考虑填写此表,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将始终贯穿本项目投标,不得更换。
2)投标申请人不填写此表报名不予受理。
投标申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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